近日,菏泽市定陶区委办、区政府办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区、法治镇(街道)创建活动方案》,力争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定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
菏泽市定陶区采取七项措施推进法治区创建工作dPw法治快讯网
近日,菏泽市定陶区委办、区政府办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区、法治镇(街道)创建活动方案》,力争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定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根据方案,创建活动将采取七项工作措施:
一是将创建活动纳入领导目标管理和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要求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区系列创建活动。在全区选择8个镇(街道)、社区、行政机关、和企业作为创建试点,积极开展“法治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创建活动,鼓励先行先试,以点带面。
三是科学制定创建活动目标体系。通过深入调查论证,科学制定“法治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的目标体系,要求区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法治目标,分级推进。
四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效果评估体系。运用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定期对全区法治建设状况进行社会化评估和满意度调查,检验创建活动成效。
五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适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社会群众对开展法治建设的意见,征集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事项,并通过法治手段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确保法治建设顺应经济发展需要、体现群众意愿。
六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视察和询问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活动进行视察和询问,定期听取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七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曝光不重视法治建设案例,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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