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以来,根据菏泽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菏司发{2018}64号)要求,成武县司法局全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在14个镇(办、区)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覆盖面。 |
成武县司法局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wPJ法治快讯网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8月15日以来,根据菏泽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菏司发{2018}64号)要求,成武县司法局全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在14个镇(办、区)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覆盖面。
为全力做好成武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拟发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细化方案,就创建工作步骤,创建标准、工作责任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中,根据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该局创造性的将创建工作与建立村级公共服务室、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法治宣传、法治扶贫各项工作相结合,多位一体共同推进,发挥民主法治示范在脱贫攻坚、基层民主法治示范中的引领作用。
为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按时完成创建推荐任务,8月24日,由党组成员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十四个镇(办、区)开展督查指导,积极协调镇(办)区)、村委等各方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标准进行预检,逐级把关。通过督查,有效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级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发挥示范村(社区)典型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胡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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