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建设“法治张店”的决议》“人民群众是建设‘法治张店’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建设“法治张店”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建设“法治张店”的良好氛围。日前,淄博市张店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建设“法治张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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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张琳 董勇)张店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建设“法治张店”的决议》“人民群众是建设‘法治张店’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建设“法治张店”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建设“法治张店”的良好氛围。日前,淄博市张店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建设“法治张店”的决议》。VXR法治快讯网
据了解,张店区人大常委会的这项《决议》共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高对建设“法治张店”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和完善民主与法治;三是健全监督制度,依法履行人大职权;四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六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VXR法治快讯网
《决议》强调,要教育人民群众认识自身权利,引导人民群众把握自身权利,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自身权利,鼓励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通过报刊、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来信(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法治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意见建议,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对群众在实践中探索出的符合宪法精神的民主治理模式,要及时予以肯定、规范和推广。VXR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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