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山东高院召开执行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山东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国庆通报了山东法院执行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廖伟忠介绍了此次发布的服务高质量发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助力“诚信兴商”三大类案例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典型意义。山东高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主持新闻发布会。 |
8月4日上午,山东高院召开执行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山东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国庆通报了山东法院执行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廖伟忠介绍了此次发布的服务高质量发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助力“诚信兴商”三大类案例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典型意义。山东高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主持新闻发布会。n9X法治快讯网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以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新收首次执行实施案件24.3万件,同比下降8.65%,结案23.5万件,同比上升36.8%,收结案保持均衡发展。执行到位金额470.7亿元,处于全国第2位,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46%,处于全国第4位,主要执行质效指标保持全国前列。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度融入大局 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保障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生效法律文书及时移送执行,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所得,保持“打财断血、黑财清底”高压态势,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移送执行相关案件1929件,执结1884件,执行到位金额38.59亿元。其中今年以来移送执行45件,执结36件,执行到位金额4.96亿元。
二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开展“执行护企”行动,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进行专项清理,今年以来新收相关案件2.05万件,执结1.6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2.4亿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账款案件保持“动态清零”。
三是常态化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针对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土地资源制约因素,全省法院自2020年9月以来,持续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释放土地资源11.25万亩,海域使用权6529公顷,使85个重点项目顺利推进,410家企业化解债务危机,为企业实现债权86.37亿元。
四是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执行宣传。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级法院网站、“法信通·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智慧执行APP,以及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平台,深入宣传改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的典型案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情况,商务诚信政策法规等,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如山东广播电台《一切为了群众》栏目直播德州法院强制腾房案件,全网观看量达600多万;滨州两级法院组织现场直播、全网直播执行行动6次,超千万网友在线观看。
二、践行为民宗旨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全省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是简化执行立案流程。升级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申请人、律师实名注册后,凭身份信息即可自动关联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回填信息生成执行申请书,改变以往必须提交执行依据、生效证明等书面材料的做法,当事人参与执行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及时发放执行案款。针对执行到位案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去年以来我们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省法院专门制定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办法,除有法定理由外,执行案款必须在到账30日内发放完毕,大力倡导线上发放,当事人无需到法院领款。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发放执行案款1130亿元,法定期限内发放率达到97%,无法定事由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保持“动态清零”。
三是解决“办证”“腾房”难题。针对购房群众因相关建设工程被查封而办不了证,一些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被拍卖后长期不搬出的问题,全省法院自去年以来持续开展房地产“办证难”案件、法拍房“腾退难”案件专项清理,共排查清理“办证难”案件605件,涉及1.2万户群众、1.22万套房产、面积64.6万平方米;排查清理“腾退难”案件421件,为669户群众强制腾迁不动产709套、面积71.7万平方米。
四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省法院执结涉欠薪案件6.6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1.46亿元,确保群众及时拿到血汗钱。
三、惩戒激励并重 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全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大力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树立“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鲜明导向,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充分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畅通拒执罪公诉、自诉程序,加大对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惩处力度。去年以来,全省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232名“老赖”追究了刑事责任。
二是深化信用联合惩戒。省法院通过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4万例,限制高消费74.6万例,限制乘坐飞机、高铁181.8万例,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7.3万名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各地法院积极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暂缓适用信用惩戒措施,降低因涉诉带来的融资等不利影响。广泛适用预失信、预罚款、预拘留、预追究拒执罪等制度,给被执行人预留时间,划定“红线”、指明“出路”,柔性引导与强制威慑并用,督促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工作。
四、善意文明执行 努力实现多赢办案效果
全省法院在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同时,注重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采取对被执行人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司法查封措施。制定《关于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工作指引》36条,明确了不同财产类型的金额判断方法和标准,能分割查封的不整体查封,能“活封”的不“死封”,最大限度防止超标的、超范围、越期限查封问题。
二是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加强执行和解工作,尤其是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引导各方当事人制定可行的履行方案,通过和解分期履行、替换查封物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履行能力,既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必需品、必要的生活费等,不得采取执行措施。今年1-6月,全省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结案5.9万件,和解率为25%。
三是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的尺度和界限。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过程中,始终把强制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惩处上,坚决防止以“善意文明执行”为借口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五、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执行办案任务十分繁重,外勤任务多、查人找物难度大,“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全省法院不断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向改革要质量、要效率、要公信力。
一是建立“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推动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办案机制。按照“应集尽集”原则,对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发起网络查控、法律文书送达等同质化、事务性工作,由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办理,确保法官有时间、有精力专心从事财产处置、评估拍卖等工作,提高办案质效,全省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仅为40天。
二是推进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争取案件在诉讼前即调解并自动履行;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向当事人释明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嵌入法律文书,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判决送达后、履行期限届满前,向债务人发送自动履行提示书、催告书,提醒、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数量。
三是实施执行队伍大培训大提升工程。创办山东法院“执行大讲堂”,今年已举办5期,对全省执行干警开展专题培训,定期发布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加强“点对点”“面对面”业务指导,省法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对辖区法院执行质效、执行队伍、执行业务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和指导,今年以来共指挥调度辖区法院220次,下发周报、月报、专报、通报等26期,实现了辖区法院业务指导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