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也有“私人订制”了 日照市创新建立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订单式教育矫治新模式 “同学,现在是红灯,等绿灯亮了才能过马路。&rd |
社区矫正也有“私人订制”了vfa法治快讯网
日照市创新建立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订单式教育矫治新模式
“同学,现在是红灯,等绿灯亮了才能过马路。”在莒县蓝湾购物中心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身穿志愿者马甲,手持红色小旗,正指挥行人文明过马路。
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等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一直是困扰日照市提升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今年以来,日照市司法局不断探索提高矫正教育新模式,在莒县试点开展了“交通安全实践周”活动,全县100余名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取得了良好实效。6月20日,日照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开展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订单式教育矫治工作方案》,采用订单式的方式对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治,由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交警部门共同完成。交警部门整合宣传、教育资源为社区矫正机构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服务订单;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结合实际选择订单项目,落实交通安全教育矫治任务。
下一步,日照市司法局将联合市公安局通过集中宣讲、一对一谈话、交通执勤、爱心护学等多种订单方式,切实做好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帮助其认知自身错误,引导其重新融入社会。
一是矫正方案“个别化”。摒弃过去“一刀切”的模式,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以矫正方案为统揽,对照社区矫正对象性别、年龄、交通犯罪成因、行为风险、矫正需求、心理状况、悔罪表现等方面内容,实行精准评估,确定损害修复项目,规范个案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形成环环相扣、协同配合、权责清晰、系统有序、运转高效的全周期教育矫治模式。
二是修复方式“多元化”。整合资源,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工作方案进行教育矫治订单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学习、爱心护学、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执勤等项目,分为固定项目和自选项目两类。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订单项目,安排交通警察进行授课、安排爱心护学、安排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执勤活动等。社区矫正机构根据订单项目拟定教育矫治计划,完善个别化矫正方案,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完成自选的固定项目,并根据实际选择自选项目。
三是矫正效果“示范化”。通过社区矫正机构和交警部门的协同联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将交警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向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拓展延伸,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形成惩戒效应,提高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效果,总结工作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上报信息资料,使我市开展的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等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订单式教育矫治工作真正取得示范效应,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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