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菏泽中院联合人行菏泽市中心支行、银保监菏泽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试行)》,就做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具体措施,提升金融纠纷化解效率,有效化解防范金融风险。 |
近期,菏泽中院联合人行菏泽市中心支行、银保监菏泽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试行)》,就做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具体措施,提升金融纠纷化解效率,有效化解防范金融风险。KYY法治快讯网
一是优化工作联络机制。由市各级人民法院与所在地金融管理部门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络机制,协调推进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重大金融纠纷化解,共同推进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二是明确适用范围。对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与金融机构等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银行业金融纠纷、支付机构金融纠纷、保险业金融纠纷、证券期货业金融纠纷等,适用本《意见》。
三是鼓励当事人把非讼机制挺在前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各相关机构,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建立动态授予、异地授予、及时应调、快速审批等机制,保障机构能够通过调解方式高效解决金融纠纷。
四是加大金融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促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中国投资者网”的对接使用。应优先选择通过线上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在线司法确认等,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效率。
五是加大引导宣传力度。推动各相关机构在营业柜台、官方 网站等醒目位置,公示金融消费纠纷内、外部纠纷处理渠道及当 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联系方式,提升金融纠纷当事人及社会公众 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知晓度和信任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依法理性维权。
《意见》的出台无疑前移金融纠纷化解端口,将金融纠纷解决在诉说之前,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完成功能转型升级、提速增效,实现金融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田源 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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