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安山东”品牌建设与质量安全受权人专题培训班在淄博市举行。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超群,副市长盖卫星出席并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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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淄博讯(通讯员 淄司宣)为推动“食安山东”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落实“食安山东”食品生产示范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和内部吹哨人制度,近日,山东省“食安山东”品牌建设与质量安全受权人专题培训班在淄博市举行。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超群,副市长盖卫星出席并讲话。
品牌建设是“食安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建设范围,强化培育推广,加强品牌管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是推进安全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部门监管责任的守护伞。目前“食安山东”品牌引领作用初见成效,全市已培育“食安山东”生产经营示范单位372家,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41个。食品生产示范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会者表示将深入实施“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打造更多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及示范单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安山东”品牌建设与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的建立离不开食品安全生产者与监管方法律思维、法制意识的提升,为此此次专题培训突出了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是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重要契机。一方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主体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维护监管形象,树立监管权威,为打响“食安山东”品牌做好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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