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梅,女,汉族,山东省平邑县人,195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75年9月,临沂卫校毕业后在平邑县郑城医院参加工作;1992年6月,调至平邑县人民法院;2010年12月至2020年4月,受聘担任临沂市兰山区交警直属二大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工作。 |
但是,在心灵稍感慰籍的同时,她敏锐地意识到,困扰基层群众的,不只是病痛,还有哪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这些家长里短,虽不是什么大事,但处理不好,却直接影响着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为他们分出个你是我非来。于是,她再次对人生航向作出调整——转行到平邑县法院,去当一名法官!
接下来,在18年的司法岁月中,胡晓梅干遍了法院所有的岗位。在基层法庭,她断案审判6年;在法院机关,她知难而上,主动请缨,将建院以来的档案管理的井井有条,由后进晋级为全省样板,年年先进,3次立功受奖。她全方位地体验如何干事才能让老百姓过上和谐美满的日子!同样,她参与审判的案件无一投诉和发回重审。
然而,随着从事审判工作的时间增长,胡晓梅愈来愈感得,审判断案固然好,但并没有解决好老百姓之间存在的疙疙瘩瘩,有时候虽然案子断了,分出了你是我非,但当事人的关系却没有得到修复,甚至由此结下了世代冤仇,老死不相往来。
怎么办?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她渐渐发现调解说和是对审判的一种有效的补充。因为,在我们中国,基层社会注重的是人情,邻里庄乡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能遇事就去对簿公堂,总要互谅互让过日子才是啊!于是,尝试做调解工作的念头,在胡晓梅的心中开始萌生起来。
恰巧的是,就在她从法院退休的2010年12月,临沂市兰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用以解决日益突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时代在一个关键节点为胡晓梅搭建起一个崭新的人生舞台。
群众的口碑就是丰碑。胡晓梅10年调解获得老百姓的锦旗有200多面,被大家誉为胡大姐、胡妈妈。
第二章
禀赋是一个人的底色,决定着性格和气质。
胡晓梅的骨子里,始终流淌着红嫂精神的血脉——舍生忘死、无私奉献!
在干专职人民调解员的10年中,她用无疆大爱、无我大义、无畏奉献传承这一精神,给出了属于她自己的崭新注解。
先说她的大爱吧。
胡晓梅干的专职调解,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这样的纠纷,往往与生命和健康交织、叠加在一起,与当事人切身利益贴的紧紧的。调解这类纠纷,需要不同于其它矛盾纠纷的技巧。
大爱缘于真情!
胡晓梅把沂蒙红嫂的大爱精神融入到调解之中,围绕一个真情,探索推出了“耐心倾听、诚心待人、公心处置、爱心帮扶、用心做事”的“五心”工作法。
她仔细研究和分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发现:当事人素味平生,面对的大多是突如其来的灾难和不幸,陡然之间变得针锋相对、水火不容,心理变化大,一般来说,要想理性地对待事故责任和赔偿,需要时间,要有一个过程。“调解员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允许当事人反复,就像拉大锯一样,多来几个回合。”
那是在2011年11月,兰山区朱保镇的曲某驾驶一辆普通货车,不慎将年仅28岁的李某撞死,责任认定曲某赔付23.8万元。而当时的曲某患有糖尿病,货车没买保险,家中没有分文存款,由于无钱迎娶,他本人迟迟未能成婚,根本无力支付这笔巨款。受害人李某则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年幼的孩子,面对无法兑现的赔付,李家人激愤难平,一下叫来19人涌入交警大队,试图以施压得到赔偿。
危难之时,胡晓梅上场了。接到交警队的通知,她火速赶到现场,首先安抚李家人的情绪,将他们劝回。然后急匆匆向曲某的家里赶,了解实情。朱保镇距离调委会20多公里,不会开车的胡晓梅只好多次乘坐公交车赶到曲家做工作,一趟不行就两趟,两趟不行就三趟。最长的一次,胡晓梅在曲家待了12个小时,从早上一直到天黑。经过30多天的奔波,最后曲家卖掉曲某的结婚用房,并向90多户亲友借款,共筹集了14万元。胡晓梅又赶紧找到李某家人,一五一十把曲家的真实情况以及筹款的详细过程告诉李家。李家人听完胡晓梅的介绍,放弃了23.8万元的赔偿要求,同意达成调解协议,以14万元了结纠纷,并不再追究曲某的法律责任。
“调解员还要有诚心,因为交通事故往往事发突然,当事人毫无思想准备,对赔偿事先一无所知,心理依赖比较重,特别渴望我们实心实意地帮把忙。”热心肠的胡晓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总是拼上命地去帮忙,尽最大努力满足他们合理合法的诉求,帮助他们重新恢复正常的生活。
2014年1月,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肇事者刘某是福建人,受害方是一对夫妻,一死一重伤,双方都不是临沂的。调处这样的纠纷,当事人人生地不熟,风俗不同、语言不通,沟通难度大。胡晓梅为了减少当事人的食宿费用,黑白连轴转,找刘某所在单位,找保险公司,加班加点2个周,促使双方达成84万元赔偿协议,各自满意返回家乡。
可如此结局的代价,是胡晓梅血糖降到了2.2,住了10天院,才得以恢复出院。
至于公心处置,胡晓梅是这样认识的: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往往会认为,对方既然有车开,特别是有豪车开,都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会托关系走门道,责任认定和赔偿会存在猫腻、不公道。“我们调解员一定要坚持正义,处以公心、主持公道、追求公平,是非分明、态度鲜明,不能含糊,抹光滑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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