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主人翁崔兆商——山东省龙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就是这样一名干“小岗”的人 |
考核奖惩硬起来。制定并实施《龙口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和《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对于服务次数和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扣减报酬,对考核不合格、群众意见较大的,予以解聘,对于法律顾问在执业中违反执业纪律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严管就是厚爱,实干方能新生。
2017年以来,全市有5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常年法律顾问,有16人被聘为镇级人民调解员。2018年以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业务9720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承办的案件未发生被投诉的现象,“便民化、制度化、特色化”的基层法律服务品牌在龙口大地立了起来!
2018年12月,烟台市司法局在龙口召开了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党建工作现场会。
风清气正,海晏河清!
你看,老崔就这脾气,无论什么事,只要他接手,就一定干出名堂来,创出一流成绩来!
“岗位是作为的平台,事业是人生的追求!”
这就是崔兆商——在有限的生命长度,拓展出无限的人生宽度!
第六章
只有极致的努力,才能配得上极致的风景。
在龙口,老崔有个雅号——司法行政活字典。凡事他钻研最深,研究最透,干得最好。
崔兆商今年已经52岁了。论年龄,在龙口市司法局,他也算得上是老人了。然而,他却没有丝毫“老态”。
在他的电脑里,收藏了52个官方网站,关注了243个微信公众号,全都与政治理论、法治建设、司法业务、法律法规有关。他是一个脾气很倔的人,也是一个认真的人,更是一个简单的人——除去工作,就是学习研究,亦无其他爱好。为了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家里手,他自学法律本科,2010年第一个在龙口市局机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些,为他成就“小岗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正因为他实力雄厚,大家平时遇到难办的问题,都爱去找他商量、请教。
“有一次,我们审查村级合同把握不准了,找到崔兆商,经他一说,豁然开朗,问题迎刃而解。”谈起崔兆商,芦头司法所所长赵言军就会竖起大拇指。
熟悉老崔的人知道,老崔思维缜密、善于研究,敢于提出工作建议,平时“金点子”不少,是市局领导的得力参谋。
他曾被省司法厅5次点名参加全省和全国司法行政业务研讨,参与全国《法治社会建设纲要》的起草。
多年来,他先后担任过龙口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专家团成员、市普法宣讲团讲师、市“四德”教育讲师团成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先后到市直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讲授法制课8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近万人次。
他还善于传帮带,把自己的经验体会传授给更多的同事同行。这些年来,老崔在各级各类培训班授课40多场次。
他整理编写的《全民普法千字文》,得到龙口干部群众的好评,总结的“龙口精神”宣传语——诚信、崇商、友善、进取,及弘扬龙口精神《进取乃自强》征文,分别获得一等奖。
2001年以来,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材料1800多篇,上报并被各级采用信息、调研文章、经验材料800多篇,涉及到司法行政所有重点工作,在龙口市、烟台市、省司法厅、司法部和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征文活动中获奖32次。
……
大事能谋,小事能做,是老崔的形象素描。“在基层一线,大事小事都是分内事啊!”老崔淡定的很。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
自2003年起,崔兆商2次荣立龙口市委、市政府三等功,10次获得龙口市委、市政府嘉奖,先后获得龙口市优秀共产党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平安龙口”建设先进个人、“红旗个人”“标兵个人”等称号;2次获得烟台市优秀政法干警等奖励;连续获得山东省“四五”“五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宣传先进个人、重点工作完成先进个人,荣立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18年5月,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崔兆商,一名辛勤奋斗在司法行政一线的基层干部,以他的实干和实绩,以他的“小岗大业”,向我们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担当奉献,才是我们行走时间的底气,无愧今生的行动!
写到此,我禁不住想起著名作家路遥的座右铭——像牛一样工作,像土地一样奉献!
有人说,这不仅是路遥的座右铭,更是路遥的精神。
我想,这句话不同样正是崔兆商的人生写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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