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主人翁崔兆商——山东省龙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就是这样一名干“小岗”的人 |
崔兆商再一次看到了创新突破口,一种使命感责任感油然而生,他立马铺下身子,靠上去总结商会调委会做法,并指导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完善。
第一步,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法律服务所主任和司法所长担任调委会副主任,法律服务人员作为调委会的主力,在镇商会的会员企业中分别设立一名稳定信息员,组织调解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为化解涉企纠纷提供人力支撑。
第二步,指导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重大纠纷快速报告、商会民调信息交流、部门配合联动等“四项制度”,确保商会调解规范运行。
第三步,创新推出调前证据保全、伤残等级协商确认、赔偿款先行支付、调解协议履行保障等“四项机制”,畅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通道,做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商会、纠纷不激化”。
第四步,建立龙口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把芦头的做法上升到市级层面,以芦头镇为引领,将这一调解覆盖到全市商会,解除全市民营企业的后顾之忧。
第五步,推动商会调解业态扩展,积极协调市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促进商会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有机结合,增强商会调解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
……
步步紧跟!步步为营!五步走来,一路顺畅,硕果累累!
2018年,某厂女工因工重伤,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助。这样的仲裁、诉讼案件,如果按照原来的赔偿流程,需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了结。但是,如今有了商会调委会,效率就大不一样了。
商会调委会接手此案后,立即到市劳动仲裁、法院等部门探讨伤残等级等事宜,协助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6万元,仅用5天时间就协商解决,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当事各方都非常满意。
自商会调委会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82件,调解标的额达3200多万元,成功率达95%,其中成功调处了李某机床断指案、女职工配电室烧伤案、王某一氧化碳中毒案、赵某脚踝骨折案等47起疑难复杂案件,协助党委政府结服信访积案12起,避免纠纷激化案件6起。
一系列创新探索,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016年,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亲临龙口商会调委会调研工作。
2017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召开,崔兆商应邀参加,作了题为《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创新涉企纠纷化解新机制》的交流发言。
2018年4月,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出台《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商会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制度规范建设等,龙口实践为这个意见提供了鲜活的依据。
这一招,将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人民群众有机融为一体,又一次彰显了司法行政的新作为新贡献。
龙口司法行政再次向时代交上了一份出色答卷!
崔兆商用心血又一次成功演绎了“小岗大业”!
2019年10月崔兆商走访帮扶贫困户
第三章
社会治理之变,印证着国家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
纵览司法行政重建以来的发展史,不难看出,在打好社会治理这场持久战中,从组织实施全民普法教育,到创新推出“148”法律服务专线,到协同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参与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到主导推进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再到牵头指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路走来,司法行政始终在负重探索前行。
崔兆商是这一历史进程的亲历者、见证者和参与者!
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与基层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职能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还需要一些平台和载体中间搭桥连线,不然就会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
作为基层司法局一名主抓基层工作的科长,崔兆商对此始终挂在心中,时刻琢磨着如何去落实好职能要求。
这不,时机终于来了!
2005年8月,在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附近,一个名为“龙口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机构挂牌运行。
这家中心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11个接待窗口,有38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管理、组织协调化解、督查督办落实。
在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合署办公,“一条龙”运作,如同医院的综合门诊,现场诊断开方,拿出治疗方案。如此一来,各类矛盾全部吸纳、预防、化解在县以下。
龙口,成为全省最早一批实体化建设县域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