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主人翁崔兆商——山东省龙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就是这样一名干“小岗”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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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小岗大业?
请读者朋友容我先说几句。
在我们国家的行政管理体系中,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有五个管理层级。在县级,有功能齐全的各种局(委、办),这其中又设有名目繁多的科(股),具体承担着最为基础的管理职能。这些科(股)既是一线指挥部的智囊,又是一线战斗队的构成,是名副其实的“小岗”!
岗位虽小,但其作用却不容小觑。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的一步必须夯实好。一旦弄不好,极有可能会发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惨剧!
本文的主人翁崔兆商——山东省龙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就是这样一名干“小岗”的人——
他参与总结完善的“两书制”成为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走向全国;他利用“148”简报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谋,工作经验被司法部推广;他参与探索推出的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开创全国先河;他参与创建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集多元调解于一体,闯出了基层依法治理的新模式;他筹建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党支部并担任书记,趟出了行业协会党建引领的新路子,……这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可贵探索,书写了司法行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时代篇章!
朋友,如此成绩单,算不算大业呢?!
好了!让我们一起走近崔兆商,慢慢去领略他的小岗大业风采吧!
2011年3月崔兆商街面法治宣传(左一)
第一章
龙口素有“莱子古国金黄县”的美誉。今年52岁的崔兆商,就是这里的本土干部,从出生至今,半百人生就在龙口90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度过。
这个老崔,中等个头,略显黑瘦,平时留着平头,戴着近视镜,操着一口地道的龙口话,眼睛不大,但那双闪亮的眸子,一下子就让人感到随时会迸发出智慧的火花!
老崔1991年2月刚参加工作,就来到了龙口市田家镇田家司法所,三年半后又奉命调到七甲司法所,在司法所这个司法行政的一线战斗队,一呆就是七年多,基层工作的底子很深厚,这样的经历为他以后的大展身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4月,司法局召开工作会议,他在会上作了一段精彩的汇报。会后,经组织多方考察,没过几日,就被调到市局工作了。
年轻的崔兆商,一上阵就面临着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展露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
那时,司法行政恢复重建才十多个年头,轰轰烈烈的全民普法刚刚实施第二个五年规划,国家法治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渐唤醒,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始高涨。
生活是一位出题高手,不时会抛出一份又一份的考卷。
在改革的“春天”里,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但同时,农村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干部群众的烦心事反倒增多了,用龙口人的话说,出现了“六难”——干群关系难改善、农村工作难开展、社会治安难好转、经济关系难理顺、各种税费难收缴、封建迷信难破除。
为什么会这样?
“主要就是三个不适应!”说起当年,崔兆商掰着手指,从民主法治建设的角度细数到:一是农村干部的思想观念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发展要求不适应;二是农村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政治意识不适应;三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与实施依法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不适应。
又该怎么办?!
抓民主法治建设!
为了破解“六难”,龙口市委、市政府瞄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先后推行了村规民约、党员群众议事会制度、村务财务公开等管理措施。但是,一些突出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其实,关键在于将干部群众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制度化、公开化,互相监督制约!”崔兆商结合多年的司法所工作经历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此时,他已经调任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工作,抓这项工作也是分内之事。
2000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龙口市司法局等部门,围绕深化农村管理,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农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同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
2000年4月,龙口市在农村逐步推行实施“两书制”,也就是《村“两委”班子履行职责承诺书》和《村民权利与义务约定书》。
“说白了,‘两书制’就是给干部群众亮出一张权力、责任和义务的明白纸、公开信、保证书!”崔兆商一谈起这事,就会动情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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